“经手公款却不自持,是侥幸心理让我一错再错,是金钱诱惑毁了我的一生,我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社会,更不知道怎样面对我的孩子……”留置室内,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后,江苏省泗洪县水利局濉汴河管理所现金会计王晓丽痛哭流涕。
今年初,泗洪县委巡察组进驻水利局巡察期间,发现该局下属的濉汴河管理所现金会计王晓丽存在公款私存、票据管理使用混乱等问题。公款如何能私存,难道无人监管?巡察组移交了这一问题线索。
接到问题线索,泗洪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向领导作了汇报后,随即成立工作组,经分析研判后决定启动核查工作。
经核查发现,王晓丽担任濉汴河管理所现金会计期间,主要负责从财政局领取财政票据、收钱、开票、缴款、缴验票据,副所长张红卫等人从王晓丽手中领取票据,用于收取非法采砂限期撤离保证金。核查组立即对全县所有缴纳过非法采砂限期撤离保证金的相关人员进行排查,在与该所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谈话的同时,调取相关账目,了解保证金缴纳、入账情况。
在走访相关人员并对相关账目进行核查后发现,2015年7月至8月,该所应有23.5万元非法采砂限期撤离保证金要上缴国库并进行票据缴验后入单位账,单位账目及国库均显示只交了11.5万元,其余12万元不知去向,但是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却显示这12万元已经缴验。
[color=r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