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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确诊!泗洪一小伙嫖娼48岁大妈,后感染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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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20-1-22 10:05:12|来自:中国四川成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泗洪县的男子小袁曾和一个陌生女子开房并发生了性关系。让他想不到的是,正是这次的一时冲动,让他之后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一直生活在痛苦之中。据了解,二人在发生关系时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而事后,这名女子告诉小袁:" 我患有梅毒 ……"

    日前,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传播性病的案件。经警方调查,48 岁的宿迁女子陈某只有小学文化,平时没有固定工作,还曾多次因卖淫被警方处理过。2018 年 12 月 14 日,泗洪男子小袁认识了陈某,二人约好在泗洪当地的一个小旅馆内开房,并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小袁感觉不太对劲,便询问陈某,没想到对方随口说出的一句话,让小袁瞬间崩溃了,陈某说:" 我患有梅毒 ……"
    微信图片_20200122100518.jpg
    (图源于网络与本文无关)
    由于当时双方均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小袁立马到医院抽血做了血样检测,显示他的血样检测结果呈梅毒螺旋体抗体(金标法)阳性(+ ) +。

    当时,陈某因屡次卖淫,被泗洪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四日(因患病未执行)并处罚款伍仟元,而小袁在此后的这一年多里,一直生活在痛苦中。日前,泗洪县检察机关向泗洪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认为陈某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性病,仍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传播性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陈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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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1-22 11:04:21|来自:中国四川成都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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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1-22 12:08:25|来自:中国四川成都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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