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爱泗洪APP
编辑 |朱珠 审核 | 张希刚 8月10日,我县军事机关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开展对城区内经营业户禁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情况进行排查,严防“军”字号烟酒等商品流入我县市场。
近年来,部分经营者公开或变相冒用军队名义,使用军队特定含义字样和图案,生产销售“军中茅台”“军队专供”等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损害军队声誉形象,影响国家经济环境治理。
为了维护人民军队良好形象、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经营秩序,近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 为把通告精神落到实处,我县多部门联动对禁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情况进行排查。行动中,执法人员深入利达广场、工人路等商场、超市,抽查商品,并向业户宣传《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6部门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的规定,督促经营者在日后的经营中自查自律,严防购进及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
通过一上午的现场检查、抽查,暂未发现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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