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邵普收到当事人赠送的一面锦旗,“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 沈某某握着邵普的手说:“你帮我执行到的钱,就好比天上掉下来一样,你都不知道,我是卖农药的,买卖利润本来就不大,买一次东西赊账一次连本带利都贴了,这个钱我都去要了无数次,天天给我往后拖,我没指望能要到钱的”。 这是一起普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17年11月1日,经泗洪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被告石某某同意偿还原告沈某某农药款11720元,分别于2017年12月5日前偿还6000元、于2018年7月5日前偿还5720元。 但在约定期限届满后,石某某一直未按约履行给付义务,在多次催要无果后,无奈之下,沈某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石某某采取不露面、不接电话等方式来躲避执行,企图赖账不还。邵普通过走访调查,最终发现石某某的部分财产线索,并快速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到位6670元,在该款项执行到位后,邵普第一时间联系到申请执行人沈某某领取了该款项。 拖欠数年的欠款终于有了着落,沈某某向邵普赠送了锦旗以表达其感谢之情。
(来源:泗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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