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rgba(0, 0, 0, 0.9)]金九银十,官方又下狠药了! [color=rgba(0, 0, 0, 0.9)]刚刚,江苏省发布《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包括4大方面33条政策! [color=rgba(0, 0, 0, 0.9)]其中,多项政策涉及房地产,包含强化好房子供给、盘活存量房源、以旧换新、房票安置、公积金等政策,大大利好买房人: [color=rgba(0, 0, 0, 0.9)]1、允许已出让未建设的存量住宅用地建设改善型住宅; [color=rgba(0, 0, 0, 0.9)]2、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color=rgba(0, 0, 0, 0.9)]3、按照以房定地原则,优化土地供应规模和结构; [color=rgba(0, 0, 0, 0.9)]4、支持职工在实际工作地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color=rgba(0, 0, 0, 0.9)]5、支持将职工一定期限内的租房提取金额与其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家庭住房公积金可**金额。
01. 江苏出台33条新政 大大利好买房人 [color=rgba(0, 0, 0, 0.9)]关于此次新政,我拎了几个大家比较关注的重点,分享给大家: [color=rgba(0, 0, 0, 0.9)]1、强化“好房子”供给 [color=rgba(0, 0, 0, 0.9)]加快建成一批品质优良、数字化智能的改善型住宅。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进一步降低置业成本。 [color=rgba(0, 0, 0, 0.9)]在很多城市,面积小于90㎡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买房时契税比例为1%;而143㎡以上的非普通住宅,买房时契税比例高达3%。 [color=rgba(0, 0, 0, 0.9)]目前,市面上在售项目中,有很多改善盘都把面积定在了143㎡以内,说白了,就是开发商想方设法地在考虑,如何实现合规范围内的节税。 [color=rgba(0, 0, 0, 0.9)]而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理论上让非普通住宅能和普通住宅一样,执行同等税收政策。以后,就没有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说法了,利好改善盘。 [color=rgba(0, 0, 0, 0.9)]
[color=rgba(0, 0, 0, 0.9)]2、积极盘活存量房源 [color=rgba(0, 0, 0, 0.9)]支持因城施策扩大房票购买不动产范围。统筹推进回购、直接补贴、中介帮卖等模式,放大住房“以旧换新”政策效应。积极推进城市更新,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采取房票和收购存量住房等用于安置。 [color=rgba(0, 0, 0, 0.9)]
[color=rgba(0, 0, 0, 0.9)]3、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color=rgba(0, 0, 0, 0.9)]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 [color=rgba(0, 0, 0, 0.9)]支持职工在实际工作地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将职工一定期限内的租房提取金额,与其个人账户余额合并计算家庭住房公积金可**金额。 [color=rgba(0, 0, 0, 0.9)]
02. [color=rgba(0, 0, 0, 0.9)]2024年宿迁发布14条新政 [color=rgba(0, 0, 0, 0.9)]支持刚需改善置业买房
[color=rgba(0, 0, 0, 0.9)]其实,今年以来,宿迁陆续发布14条楼市政策,涉及公积金政策、购房补贴、首套房认定标准、土地供应管理、品质住宅改善等方面,大大利好买房人,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1、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下调住房公积金**利率。自2024年5月18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调整为2.775%和3.325%。
·支持住房公积金叠加还贷提取。缴存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在确保每月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后尚有剩余的,可用于偿还缴存人及配偶名下的商业性个人住房**。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缴存人及配偶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提高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倍数。第二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可贷额度计算倍数由原来的10倍调整为15倍。
·支持品质改善提升型住房需求。对购买属于品质改善提升型项目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上浮20万元,即单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双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90万元。
2、调整住房**政策 对于**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
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住房**利率下限,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具体利率水平。
3、合理认定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 按国家政策已生育、抚养2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至少有1个未成年子女),申请**购买中心城区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已有1套住房,有住房**未还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4、实行“网签备案即入学” 凡在本政策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尚未达到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条件的,可凭网签备案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适龄儿童入学手续,入学后原则上不得办理网签备案合同变更、注销等手续。
5、推行“以旧换新”模式 支持国有企业、各类开发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房屋“以旧换新”。
鼓励市级、各区政府(管委会)推出不少于300套房源参与置换,换购条件及流程由参与单位按照“以旧换新”操作模式制定,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以旧换新”给予政策支持。不动产登记机构畅通绿色快捷通道,为“以旧换新”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6、鼓励外来人口来宿安家 市外人员(非宿迁市户籍)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在“房二十条”补贴政策基础上再享受房屋总价1%的购房补贴,补贴资金在受理审核后3个月内发放到位。
7、延长“房二十条”执行时间 2023年2月2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宿建发〔2023〕1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8、加强土地供应管理 按照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的原则,统筹住宅用地供应安排,合理运用“房票”安置政策,科学合理设置保障性住房用地。严格落实“净地”出让条件,不具备“净地”条件的宗地,一律不得出让。鼓励并指导各区政府(管委会)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土地。
9、促进存量用地开发 对涉及超期未开工、竣工以及闲置土地的,依法依规通过协商收回、收购或转让等方式予以盘活利用。支持本地国有企业利用社会资本的品牌效应,通过土地入股、代建等多种合作方式,与社会资本联合开发经营,积极有效盘活存量建设土地。5年内实现中心城区存量建设土地全部盘活。土地转让中涉及抵押的,支持“带押过户”。
10、支持住宅品质改善提升 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服务等方面明确要素引导,全面促进住宅品质改善提升。支持丰富住宅产品设计,优化建筑层高、建筑面宽、阳台面积、套内挑高等方面政策,住宅首层层高放宽至4.5米、标准层层高放宽至3.6米,阳台面积放宽至单套套内面积的20%,增加公共配套不计入建筑密度情形。
11、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进一步优化开发企业资金供给结构,探索建立地方融资机制,鼓励市级、区级地方性金融组织对信誉良好、资产充足且有融资需求的开发项目予以融资支持。探索设立企业互助资金池,纾解企业应急资金需求和困难。鼓励支持各农商行合规拓展个人住房按揭**、开发**等业务。
12、完善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 企业可以结合市场变化及项目自身情况自主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住建部门做好价格调整及网签备案指导工作。
13、深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 按照“保交房”工作要求,企业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超过监管额度的,在确保完成本项目交付的前提下,再预留10%监管机动资金后,超出部分可统筹用于市域范围内同一集团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14、提升存量房交易服务 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中介门店等交易便民服务点。建立“宿找房”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打造集网上“房产超市”、“四码”赋能等一体化管理模式,提高住房**“带押过户”覆盖面,探索存量房交易“税收一次性缴纳”线上服务。税务部门每3个月更新1次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系统最低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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