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工作实绩为导向,对照推荐评选条件,经过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征求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等程序,经研究决定,拟推荐模范集体表彰对象2个、备选对象1个;模范个人表彰对象3人、备选对象2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日,对上述拟推荐集体或个人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受理部门:宿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电话:0527-80908989。 附件:拟推荐对象名单 宿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拟推荐对象名单 模范集体 宿豫区玉泉山路小学 泗阳捷锋帽业有限公司 泗阳县王集镇花井社区(备选对象) 模范个人 陆启元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大队长 谢庆利市洋河新区组织宣传统战部四级调研员 段昌晚泗洪县梅花镇段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刘心怡(备选对象)泗阳县三庄镇程道口红色教育基地负责人 俞凯祥(备选对象)泗阳县伊斯兰教协会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