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0-4-1 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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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4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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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08:31:08|来自: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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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01
基本案情2023年2月,王某某雇佣孙某某等14名工人为其承包的修补工程工作。经结算,王某某于2023年3月向孙某某等14名农民工出具了欠款凭证。后经多次催讨无果,孙某某等人将王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王某某需支付孙某某等人工资款37000余元。然而,王某某未按照生效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案件于2024年4月进入执行程序。
02
处理情况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王某某进行资产查控,发现其仅有百余元存款可供执行。考虑到该案性质为农民工讨薪类案件,且涉案人数众多,如不妥善处理,极易引发群体信访。为有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避免程序空转,执行干警及时与孙某某等人取得联系,告知他们联系方式,耐心安抚他们的情绪,并驱车到王某某住所地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口孜镇进行实地调查。在了解到王某某于端午节前后可能回村的线索,执行干警于2024年6月12日再次赶赴安徽省,经搜查和蹲守,将王某某堵在家中。执行干警向王某某说明来意,并告知其若再不履行给付义务,可能面临司法拘留等后果。经过三个多小时的释法析理,被执行人当场履行10000元,并于第二天将剩余案款全部汇入法院账户,案款已向14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完毕,案件执结。
03
典型意义千里奔赴,跨省执行,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和决心。泗洪法院持续聚焦小标的,守护大民生,以“如我在执”的态度和速度,不断用执行“力度”捍卫民生“温度”,以实际行动当好“护薪人”,有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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